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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6-05-13 14:45:00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字体: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业稽查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参与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园区)组织实施。

(三)协助做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的工作。参与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协助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四)协助做好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制度规范。贯彻执行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配合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五)协助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燃气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配合协调城镇供水、城市节约用水、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配合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配合做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申报工作。

(六)协助做好监督指导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配合做好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配合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配合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八)贯彻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参与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并监督执行。协助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九)协助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工作。参与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工作。配合推进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配合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促进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参与拟订全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做好区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日常指导和监管。

(十)协助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参与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优质工程。

(十一)协助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工作。参与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协助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配合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十二)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等工作。组织对外与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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