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江苏省及镇江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区“三调”历时3年,1家单位、90余人共同参与,如期形成了全区1个调查单元,9400余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镇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京口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483.76公顷(22256.40亩)。其中,水田847.91公顷(12718.65亩),占57.15%;水浇地585.09公顷(8776.35亩),占39.43%;旱地50.76公顷(761.40亩),占3.42%。 (二)园地384.22公顷(5763.30亩)。其中,果园和茶园47.18公顷(707.70亩),占12.28%;其他园地337.04公顷(5055.60亩),占87.72%。 (三)林地732.98公顷(10994.70亩)。其中,乔木林地445.75公顷(6686.25亩),占60.81%;竹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 287.23公顷(4308.45亩),占39.19%。 (四)草地183.75公顷(2756.25亩)。其中,其他草地183.75公顷(2756.25亩),占100.00%。 (五)湿地179.15公顷(2687.2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79.15公顷(2687.2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101.36公顷(61520.40亩)。其中,城市2340.97公顷(35114.55亩),占57.08%;建制镇774.87公顷(11623.05亩),占18.89%;村庄913.41公顷(13701.15亩),占22.27%;采矿用地和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72.11公顷(1081.65亩),占1.76%。 (七)交通运输用地531.22公顷(7968.30亩)。其中,铁路用地和公路用地407.66公顷(6114.90亩),占76.74%;农村道路、港口码头和管道运输用地 123.56公顷(1853.40亩),占23.2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84.96公顷(29774.40亩)。其中,河流水面1045.78公顷(15686.70亩),占52.68%;湖泊水面和水库水面256.61公顷(3849.15亩),占12.93%;坑塘水面421.92公顷(6328.80亩),占21.26%;沟渠107.89公顷(1618.35亩),占5.43%;水工建筑用地152.76公顷(2291.40亩),占7.7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